为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有效解决学校体育专业人才不足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我区教育事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闽体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学校教练员1人,具体的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6年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按程序选拔到体育系统内优秀运动队,在役期间每月领取运动员体育津贴,现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运动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5.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为提高招聘质量,扩大优秀人才选拔范围,本次招聘对运动员退役年限不作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法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法
2026年7月31日8:00—8月10日17:00期间接受考生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报名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报名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收取考试费用。
五、资格初审、面试
本次专项招聘不组织笔试环节,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资格审核。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测试和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退役运动员证明。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相关运动项目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教能力,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设置技能测试最低合格成绩线60分。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技能测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察体检:拟聘人选确定后,各地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等相关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由招聘单位按岗位从上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核准及入编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教育综合信息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政策、法规无相关规定的,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确定。
七、其他
(一)网址:
建阳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事业https://www.fjjy.gov.cn/cms/html/jyj3/zhxx/index.html;
(二)考生咨询电话:0599-5824151、0599-5892226;
(三)本公告由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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