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奇山街道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芝罘区奇山街道现公开招聘36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综合服务等公共管理工作。安置对象为经认定的芝罘区户籍或常住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及“二孩妈妈”等特定群体。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1日,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或常住地社区居委会现场报名。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审核公示后合格者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协议上岗。

根据省市区关于公益岗开发安置文件精神,芝罘区奇山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社区综合服务)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招聘人员范围:具有芝罘区户籍或在芝罘区辖区内常住的城乡劳动者,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注意:1.已经在企业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和已经接受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包括芝罘区网格助理员、芝罘区财政负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在安置人员范围。

2.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 45 周岁以上、男性 55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 16-24 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 16 至 24 周岁相应人员。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 2 个及以上未满 18 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安置条件

1.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注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属于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或属于市场经济主体的股东,或兼任市场经济主体的经理、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的人员;

(2)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的人员;

(3)未经街道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人员;

(5)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岗位

设置公共服务类社区综合服务岗36名,最终安置将由街道根据各社区情况统一调配,招聘岗位详见《奇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芝罘区奇山街道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附件1)。

四、安置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0月11日下午17时,报满即止,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2.报名地点:本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芝罘区奇山街道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附件2)。不接受他人代报名、线上报名等形式。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请承诺书》;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居民户口本(户主+索引+本人)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文件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奇山街道社会事务办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人员进入民主评议范围。

(二)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社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3.体检与政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另外,根据岗位要求,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由奇山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公开栏和街道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奇山街道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办理公益岗登记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期限最低一年。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安置对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六、退出管理

依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信息发布渠道

微信公众号:芝罘奇山

街道咨询电话:6226267

各社区咨询电话:

长生社区 6673098

奇南社区 6082764

御龙山社区 6891355

迎东社区 6216376

塔山社区 6087042

梁家社区 6702058

迎西社区 6613348

四眼桥社区 6620540

福临社区 2103055

奇中社区 6082044

上夼西路社区 608327

奇山街道2025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docx

承诺书.docx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2025 年 10 月 13 日 下午12:11
下一篇 2025 年 10 月 13 日 下午12:1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