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海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报名时间为2026年,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一览表》。

为深化海原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运营效益经研究决定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9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五)坚持聚焦高端型、专业型人才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9人,其中总经理2人,副总经理5人,财务总监2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责;

4.总经理岗位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的,即1976710日至2008710日期间出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即1978710日至20087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央国企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由于个人原因,曾在其他方面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重大过错)被上级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追责问责的,或造成所在单位出现严重亏损、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示公告在海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海原县财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原财政)和宁夏人才招聘平台https://nxrczp.zhaopin.com/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711日至721报名截止时间为7211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不收任何费用应聘人员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721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https://nxrczp.zhaopin.com/进入宁夏人才招聘平台查阅招聘公告,下载《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表信息不全、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平台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

为保证系统顺畅及较强兼容性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登录(选择极速模式)。

3.提交资料:需准备并上传手签姓名版的《海原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蓝色背景)、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重要荣誉或奖项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职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材料(报名截止日前一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为PDF格式文档。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给予补充或修改信息机会1,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平台关注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审核结果以报名平台公告、短信等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测评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测评环节,通过资历量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测试和综合评议

1.资历量化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线上填报的经历、业绩等资料进行量化打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职称评定、任职经历、近三年考核结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具体维度和分值比例见附件4)。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完整资料,不接受线下提交补充资料。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该之比)为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事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对从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满分为100时长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对成绩予以公示,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3.资格复审

1)按照资历量化得分×10%+笔试成绩×40%所得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岗位若出现末位所得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要求的面试开考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及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资历量化得分×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形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果,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项目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相关选拔和考察流程组织对入围的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人事档案等情况分析评价,组织填报并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审核公示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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