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6年合同制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要求会计、财务管理或审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24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760亩主校区地处湖南湘江新区,位于岳麓山下、湘江之滨、梅溪湖畔,雷锋校区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雷锋街道。学校是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校、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源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是一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全面协调发展的财经特色鲜明的全日制省属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五)服务意识强,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高强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六)精通政府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流程及财经法规政策,能熟练操作财务信息化系统、财务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

(七)具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八)有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有高校财务工作经历者或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九)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为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1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s://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24时。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rsc_pub@hufe.edu.cn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按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职称证书等顺序,将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不大于10M的PDF文档,以文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

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推荐表;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获奖情况、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未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3. 相关要求

(1)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就读于国内院校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有亲属在我校工作的应聘者应在报名同时书面告知,未进行如实告知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 组织及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2. 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府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3. 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各环节同样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与身心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同意后,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首个合同期满,通过考核后,可续签一次三年期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引进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校内同岗位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落实。

咨询电话:0731-88811004(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24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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