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床护理岗位聘任制员工,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年龄30周岁及以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至医院人事科。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护理岗位4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职业素养:热爱护理工作,思想素质与道德操守良好,遵纪守法,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强,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2.工作能力: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可胜任夜班工作。

3.服务态度:关心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善于听取意见。

4.个人形象:口齿清晰,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学历资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能提供成绩证明;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6.优先条件: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7.特殊要求:已在其他医院应聘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该医院同意报名的相关证明。

8.不得应聘情形:

(1)曾有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因医疗事故、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或其他事件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

四、用工形式

聘任制合同员工。

五、待遇

1.工资待遇以学历为基准,按月计薪。应聘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给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3.录用一年后依据《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聘任制护理人员工资调整方案》根据职称、学历及在院工作年限进行工资调整。(具体标准以职代会通过文件为准)

六、工资支付方式

实行单位自主保障的薪酬体系,自筹资金全额承担。

七、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各1份提交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二楼),报名时现场填写《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拟聘护士个人简历信息表》。

(二)咨询联系

崔女士:18147066482

八、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0日

九、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提交的证件等资料进行审核。

2.笔试:主要考核基础护理知识。

3.操作考核:密闭式静脉输液(以第七版基础护理学为准)

4.面试:统一组织面试。

5.体检:考核通过者,需提交体检合格证明。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2026年5月8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3小时前
下一篇 13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