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一家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规范单位财务运行管理,充实财务工作力量,保障单位账务核算、经费管理、预决算、资产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揭东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管理的办法(暂行)》(揭东卫〔2025〕24号)文件精神,经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1名编外财务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财务人员 1 名,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专业等条件。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标准)。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2221629235@qq.com),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为方便联络,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3.报考要求。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需如实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附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材料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漏报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职位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领取准考证。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10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二)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计划在2026年10月13日进行,考试时长4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专业理论、基本能力等,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命题。
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通过“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以考生第一小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第一小题分数相同,则以第二小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类推。
若出现考生笔试成绩合格总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贴相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在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笔试准考证;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面告知相关事由。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每位报考者的面试时长为8分钟,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我中心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报考者独立回答面试试题,主要了解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规则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栏查询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拟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揭阳市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1.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与我中心签订《聘用人员合同书》一式2份,薪酬待遇按我中心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326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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