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服务专员1名,定向派往国企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人事服务专员(1名)
2.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会计学、统计学专业;
(2)中共党员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
(4)有2年以上人力资源、财务、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
(5)了解《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者,熟悉社保、公积金政策及操作流程;
(6)具备出色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强烈的客户服务意愿。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人事服务日常工作,涵盖员工社保、公积金参保、停缴、转移、补缴等全流程操作,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保障员工权益。
2.协助处理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续签、解除、归档等事宜,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避用工风险。
3.配合开展人力资源、财务、统计相关辅助工作,整理汇总各类人事报表,确保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开展人事服务业务指导、沟通协调工作,响应业务需求,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保障人事工作服务顺畅。
5.维护良好客户服务关系,耐心解答员工关于社保、公积金、劳动合同等相关咨询,提升服务满意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人事服务相关工作任务。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1.用工形式:劳务外包;
工作地点:呼和浩特、需常年出差盟市分子公司。
2.薪酬待遇:综合薪资4000-5000元/月,缴纳五险,享受节日福利、带薪年假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7日17:30。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打包发送至邮箱nmgrckgjt@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人事服务业务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3.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
4.面试考核: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录用:面试通过者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