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就业工作,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增收,根据《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黎埠镇户籍,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年龄要求男性:18-59周岁(即1966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18-49周岁(即1976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间出生)。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本年度市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阳山县黎埠镇党群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2.脱贫人员需提供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身份识别材料1份(须村委加盖公章)。3.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4.《黎埠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四)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面试本次招聘针对脱贫人员和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不需笔试。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黎埠镇纪检监察办、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和所在村(居)委会各方联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黎埠镇人民政府大院公开栏和“黎埠动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3.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黎埠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4.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
附件:1.黎埠镇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黎埠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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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