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力量,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岗位名称
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2名
(二)工作地点
永新县莲洲乡人民政府
(三)工作职责
负责莲洲乡乡村振兴、便民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1.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江西人社一体化系统认定为准);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不适宜岗位工作的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以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莲洲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现场提交报名:
(1)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寸彩照证件照;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寸彩照证件照。
(3)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寸彩照证件照。
4.资格审查与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莲洲乡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5.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莲洲乡人民政府公众号“福地莲洲”予以公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合同到期后予以解除聘用。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永新县公益性岗位相关标准执行,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用工形式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设置1个月试用期,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累计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全日制坐班制,由莲洲乡人民政府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入闱考生主动放弃聘用或离职的,3个月内将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补录人员须符合招聘对象条件。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莲洲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96-7878001
特此公告。
永新县莲洲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