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补充专职教研员选聘公告

湘东区面向全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选聘8名专职教研员,涵盖初中历史、地理、生化,小学数学、道德与法治及中小学体育、美术、劳动教育等学科,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6年教学经验,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8月4日。

根据2025年1月区委常委会会议通过《湘东区组建区教研员队伍选聘方案》,对照省级配齐配强专职教研队伍配置标准、教辅材料问题整治“突击战”以及落实“双减”工作相关要求,为补齐教研力量短板,夯实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支撑,持续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选聘思想品德优、教学理念新、业务素质高、教研能力强的一线教学骨干,充实我区专职教研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8名)

初中学科(3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化1名。

小学学科(2名):小学数学1名、道德与法治1名。

中小学学科(3名):中小学体育1名,中小学美术(兼书法)1名,中小学劳动教育(兼综合实践)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区级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区级以上中小学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2.区兼职教研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师德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区中小学质量检测中,中小学教师教学成绩优异。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全区参与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课题组织、考试命题、专家评委等工作,有较好影响。

5.具有适应该学科教研员需要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了解该学科的教学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对该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指导全区该学科的教学实践和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现代化教学设施。

6.热爱教学教研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遵纪守法。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历:具有6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3.资格:具备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有合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研员需二甲以上)。

四、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选聘”的原则,整个选聘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示、组织考核、上报审批和聘用六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8月4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湘东区教育局人事股(区教育局四楼404室),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18007999663。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聘任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书、优质课评比获奖证书、论文、教学设计、课件、录像课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期末考试教学成绩原始材料(非考试科目由学校提供教学成绩评价证明)、近三年师德考核证明材料和近期同底版二寸照片2张。学校对所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表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学校单位盖章同意,区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由区教育局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组织实施。

1.面试评委采用百分制对面试教师进行评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

2.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见湘东区补充专职教研员选聘工作群)。

5.面试者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6.根据面试总分(所有评委的评分之和)从高到低决定进入选组织考核的教师,选聘岗位若只有一个教师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总分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教师的平均总分(所有面试教师的总分之和除以所有面试教师的总数),才能进入组织考核。

(三)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将在湘东教育公众号公示。

(四)组织考核。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区选聘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选聘。

(五)上报审批。将确定的选聘人员呈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聘用。选聘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有关人员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供有关证明依据,过期不再受理。对公示期间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区教研室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对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正式聘用后,其工资待遇、编制管理、职称评审、年度绩效考核等与第一批专职教研员一致,对其在选聘单位开展教研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用及外出学习培训的费用由选聘单位按标准予以报销。

五、选聘工作纪律

参加选聘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的各项纪律,服从安排,不得干扰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必须属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联合弄虚作假的,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属实,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凡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相关人员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欢迎各位优秀教师踊跃报名,积极加入湘东区补充专职教研员选聘工作群(QQ群号867454804)。

咨询电话:湘东区教育局人事股:0799-3434220。

附件:湘东区补充教研员选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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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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