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专职教练员公告

为提升民兵训练教学组训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我市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教练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由贵溪市国防动员事业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市人武部军事科、人社局、财政局协助,鹰潭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提供业务指导。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共6名,具体岗位为贵溪市…

为提升民兵训练教学组训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我市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教练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贵溪市国防动员事业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市人武部军事科、人社局、财政局协助,鹰潭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提供业务指导。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6名,具体岗位为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专职民兵教练员,同时兼任基地管理员,训练期间负责训练的组织实施与考核,其余时间在贵溪市人武部工作(其中2名专职教练员在鹰潭军分区机关工作),并兼顾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记录,服从管理,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男性,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含)以下,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

5.能胜任组训教学任务(具备“四会”教学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被依法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

8.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含)以下是指1991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0月23日(含)。

(三)年龄放宽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2.有带训民兵经历或受过教导机构指挥士官(军士)集训的;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师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

4.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及以上行政职务、文书、报道员或有机关工作经历经验的,在国家级媒体发表过新闻稿件的;

5.取得师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授课、演讲等比赛名次的;

6.取得通信、防化、工程、侦察、无人机操作等军事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其他与民兵军事训练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

7.应聘人员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队人员的遗属。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含),即1988年10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四、个人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8时-2026年10月31日18时),组织线下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及邮箱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为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办公地(贵溪市花园街道冶金大道8号天骄商务宾馆对面)。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8时-2026年11月8日18时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主任李军,联系电话:18170155998。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赣服通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提交《专职教练员招聘信息登记表》,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合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市国防动员事业发展中心人员组成),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综合考核前3天到市人武部领取准考证。

(四)诚信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同时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心理测试、实操、笔试、面试。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操和面试评委采取异地选调方式确定。以下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组织实施前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1.时间及地点

初定11月16日9时,在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组织。

考试采用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未淘汰学员进入笔试测试环节。

(二)笔试与实操(办公能力)

1.时间和地点

初定11月17日9时,在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组织。

2.考试内容

笔试采用纸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教学法基础知识》题库(现场报名时领取),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办公能力考核内容为按要求使用办公软件在计算机上完成教案编写和课件制作,时间90分钟,满分为40分。

(三)实操(教学组训能力)

1.时间和地点

初定11月18日9时至11月20日18时,在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组织。

2.考试内容

采取“四会”教学方式,由报考人员从民兵训练或者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的实操类、战术类课目中自选1个进行现场教学考核,模拟教具、展板自行准备,时间15至18分钟,满分为60分。

(四)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根据实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其中考生实操总分须达到70分,方能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将在贵溪发布上公布。

(五)递补

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通信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和实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初定12月1日9时,在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组织。

2.面试方式为教学能力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总测试成绩计算

总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0%+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20%,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政考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贵溪发布上公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考。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因体检或政考不合格出现招聘人员缺额的,根据考生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测试成绩、体检和政考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贵溪发布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入职当日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包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劳动合同约定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首期合同期限为2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受聘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严重违规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1.工资。月综合工资5828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和伙食费)。

2.其他待遇。享受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承担教学组训任务,可酌情安排调休(若发放训练补助则不安排调休);因军队公务组训、出差、参训等产生的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开支,按照军队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凭票据实报实销。

九、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综合总成绩(最终实操和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实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递补人员需经体检、政考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承担教学组训任务及基地管理期间必须位民兵训练基地住宿。

3.位鹰潭军分区、贵溪市人武部工作期间不提供住宿。

4.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贵溪市纪委和市人武部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贵溪市人武部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贵溪市人武部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701-3312981

贵溪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专职教练员公告

附件:专职教练员招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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