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学需求,推动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县2026年乡村小学教师转岗至城区幼儿园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岗范围
我县乡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原以幼儿园教师身份入职、现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转岗计划岗位
本次计划转岗共计46人,其中鄱阳县保育院2人,鄱阳县幼儿园(保育院一部)9人,第一幼儿园9人,第二幼儿园8人,第三幼儿园3人,第五幼儿园1人,第六幼儿园1人,第七幼儿园9人,鄱阳镇中心幼儿园4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必备条件
1.2021年9月及以前正式录用,且入职以来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岗履职情况良好,无脱岗、空岗记录。
2.学历达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以行政关系归属为准,报考时为在岗状态,且近三年持续在本县同一乡村小学(含在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从事教学工作,岗位任职稳定。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近五年内存在借调至非教育教学单位、脱产全日制进修学习、长期离岗待岗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长不计入本次转岗要求的在岗工作年限。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幼儿园保教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节奏,服从岗位调配和日常管理。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转岗:
1.因违纪违法、师德失范等各类问题被相关部门立案审查,目前尚未结案的人员;
2.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被依法判处刑罚,或现阶段被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影响期尚未届满的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存在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存在违规补课、违规办班、违规收费等行为,或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规定,被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且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与转岗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16日8: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7日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二)资格审查地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
1.《转岗报名表》(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报名先扫描附件的二维码上报信息,再填写报名登记表到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农村县直学校审核签字盖章,上报的信息要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二维码上报信息要准确,提交后的信息不可以修改。
所有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归档,提交材料不齐全、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报名。
(四)报名审核要求
实行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审、县级联审机制。
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转岗报名表》,提交至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审,重点核查申请人进入教师队伍方式、师德师风表现、在岗年限等信息。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不得设置门槛、阻碍符合条件教师报名。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承诺制,本人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全权负责。
(五)资格审查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转岗工作全过程,报名初审、笔试考核、公示聘用各环节均开展资格核验,凡存在隐瞒信息、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转岗资格,依规严肃追责。
五、转岗方式及录用规则
(一)转岗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100 分。设定笔试开考比例1∶1.5,岗位报名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上述比例。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比例相应调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核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相关内容,同时涵盖幼儿身心发展、幼儿游戏、幼儿园环境创设、幼儿一日生活、教育活动设计与评价、幼儿保健与安全等专业知识。
(三)成绩排序及优先规则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严格按照计划确定拟转岗人员。
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录取及选岗优先顺序如下: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优先;同等持证条件下,全日制学历层次更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工作年限更长者优先。经前述条件比对后资格条件仍完全一致的,一并予以录取,抓阄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四)考试时间节点
1.准考证领取:2026年8月21日9:0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9:00—11:00;
3.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六、拟转岗人员公示与选岗
(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计划1:1确定拟转岗人员名单。
(二)公示公告
拟转岗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和鄱阳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公示期收到的异议线索,由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核查并依规处理,查实不符合转岗条件的,取消拟转岗资格。
(三)岗位选择
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空缺补录说明:因拟转岗人员自愿放弃、资格不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补录。
2.已确定为拟转岗人选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自愿放弃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放弃的,须由本人于选岗当日起2日内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超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交书面放弃申请人员,自放弃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现任职学校,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及岗位职务晋升资格。
七、岗位管理及相关政策待遇
(一)本次转岗教师只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未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设置教师资格过渡期管理,须于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实现岗位资质与任教岗位完全匹配。过渡期届满,仍未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转岗教师,不符合幼儿园任教资质要求,原渠道返回转岗前任教学校。转岗至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教师,人员编制仍保留在原任职学校。
(二)为保障城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稳定性,本次正式转岗至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教师,三年内不得报考各类教师选调考试,亦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岗位。
(三)转岗教师在岗位职数核算、职称评聘、职称晋级以及福利待遇、绩效奖金等方面,与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相关待遇绩效奖金等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并在原学校发放。
八、工作纪律
1.本次转岗工作全程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转岗标准和流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私下暗地操作等违规行为。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若存在隐瞒真实情况、伪造证明材料、违规报考等行为,一经核查属实,取消其转岗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所有参与转岗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及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秉公办事、廉洁履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0793-6777362。
九、其他说明
1.本公告由县教师转岗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2.本次转岗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教师转岗工作专班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附件1:鄱阳县2026年小学教师转岗城区幼儿园报名审查表.docx
附件2:

鄱阳县教师转岗工作专班(县教体局代章)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