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等规定,现将2026年大余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9名。
02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男性43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限大余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含));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组织、实施、参加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与邪教活动,以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和各类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8.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笔试综合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中级或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2、3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9月30日。
03
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到大余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基层党建办公室(余西街建设路146号)现场报名,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sqdgwdjb@163.com,联系电话:0797-8723369。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4)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5)户籍迁入大余者,需提供迁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6)笔试综合加分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退役军人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列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统一发放准考证。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基层党建办公室(余西街建设路146号)。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党建知识、社区知识、网格化治理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大余县情、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进入面试和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当招聘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当天放弃资格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侧重考查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加分)×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且影响人员录用顺序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体检对象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实施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照考察方案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在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岗匹配原则确定具体岗位。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在拟聘用人员确定后1个月内,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每个聘期5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报酬,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实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储备机制,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进入面试的未录用人员纳入储备库。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可在1年内(按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次日起开始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等程序依次递补。
04
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纳入“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实行“基本薪酬+绩效”的薪酬体系,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由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每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绩效报酬发放、岗位调整、奖励惩戒以及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对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职业津贴。
05
注意事项
1.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本次招聘不指定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公告由大余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97-8722368(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
中共大余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