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类别及招聘数量
1.岗位一:应聘者须为土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2.岗位二:应聘者须为应用经济、公共管理、法学相关专业。
两个岗位总计招聘不超过2人。
二
用工形式
采用与中国人民大学在苏办学独立事业法人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方式聘用。
三
应聘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和学位,或者为2026届硕士应届毕业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5.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学习适应能力;
6.非中国人民大学及苏州校区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7.有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活动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
本轮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请有意申请者尽早提交应聘申请。
1.个人申请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钉钉APP并注册,登录后扫描下方图片上的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岗位应聘登记表单。

在钉钉上录入档案信息时,每个用户仅可填写一次,请谨慎填写。后续如有变更个人档案信息的情况,请联系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进行变更。
2.初审
苏州校区组建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
通过初审人员参加笔试,苏州校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苏州校区组建面试考核小组,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确定初选人员和递补人员。
5.综合考察和体检
校区党委组织对初选人员开展综合考察,通过综合考察的,由人才人事部组织体检(含心理健康检查)工作。如有初选人员综合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可以按照递补顺序,从递补人员中等额递补初选人员并进行综合考察和体检。
6.校区审议决定
校区组织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拟聘人员名单。
7.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校区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
工作联系
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人才人事部。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60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