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南通市第二批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南通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优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法律工作者等群体中选拔。监督员需作风正派、熟悉营商环境,职责包括监督检查、收集反馈问题线索、建言献策及宣传推广优秀案例。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4日,采用自主报名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拟公开面向社会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优先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法律工作者、检察官、监察官等相关人员中招募。

二、报名条件

监督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处事公道,实事求是,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愿意承担监督员职责,能够保证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时间,关心经营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三)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四)无违法、违规和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监督员应当积极参与以下工作:

(一)密切关注并深入了解本地区营商环境的现状、问题与改善等情况;

(二)按要求参与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三)根据任务安排,围绕特定领域或事项开展专项监督;

(四)列席有关营商环境的专题会议或工作会议,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建言献策、桥梁纽带等作用,积极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协助建立政企沟通机制;

(六)收集、反馈各级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色亮点,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优秀案例及工作成效;

(七)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委托的其他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事宜。

四、报名时间

4月14日—4月24日

五、招募程序

1. 组织报名。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招募的原则,采用自主报名方式。自主报名人员可通过二维码扫码填报信息,或直接填写《南通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ntfgwysc@163.com,联系电话51015823,18118668909。

2. 确定人选。相关部门收到报名资料后,经考察合格予以聘任。

3. 发放聘书。对招募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后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南通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表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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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表二维码链接

附件:南通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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