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宁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根据集团化管理的需要,经党支部、校长室商量研究,决定在局小、中山校区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工作。
一、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竞聘对象为局小、中山在编教师。竞聘岗位如下:
局小校区中层干部竞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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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职 数 |
岗 位 设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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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中心(1) |
副主任1名: 主要负责语文学科管理与研究1人 |
中山校区中层干部竞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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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职 数 |
岗 位 设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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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中心(1) |
副主任1名: 主要负责语文学科管理与研究1人 |
三、候选人竞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有指导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扎实的专业知识,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5.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
6.新提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男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首次聘任为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7.担任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或项目领衔人任职经历;担任中层正职的,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经区委教育工委同意后可破格聘任,有支教经历且表现优秀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四、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李伟平、姜明红、耿群志、凌志伟、陈旻、杨丽华、沈花、高羽佳、沈虹、李钰、陆涛、姜卫钧、朱凌茹。
2.拟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报区委教育工委组织股预审。
3.宣传发动。在校园网公开竞聘职位与竞聘条件,明确竞聘程序与方法,使全体教职工认识竞聘意义,积极参与竞聘。
4.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与组织推荐都必须填写与提呈真实可信的书面材料。(群众举荐必须有三人以上。材料直接交校长室或发送邮件至531875881@qq.com)。
5.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集体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6.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竞聘者在教工大会发表竞聘演说(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教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与公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条件、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党组织根据综合考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8.聘用报批。经公示后,由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区教育局组织股进行相关报批手续。
9.颁发岗位聘用证书。校长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宣布聘用决定,并向被聘用者颁发岗位聘用证书。
五、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1.8月19日—8月25日为宣传发动和公开报名阶段。报名截至8月19日24:00。
2.8月26—27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
3.8月28日上午10:30,在局小校区举行竞聘演说、民主测评。
4.8月29-30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考察
4.8月31日-9月4日,在局小校区和中山校区进行公示。
5.9月7日,聘用报批。
六、竞聘工作要求
1.竞聘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实施,校长任用。学校中层干部每届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须重新参加新一轮竞聘。在聘用期间不能履行基本职责或有严重违纪、违规、渎职等行为的可随时解聘。
2.严格执行选拔干部任用的十条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3.本着对教育事业和教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附件:
1.群众(组织)举荐表
2.个人自荐表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教育集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