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胜浦街道现公开招聘30名基层社工,所录用人员均为合同制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撰写和电脑操作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2.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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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 |
户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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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 |
12名(男) |
苏州市区范围户籍 |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苏州市区范围指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吴江区及苏州工业园区,上述户籍迁入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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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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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民联所)工作人员 |
3名(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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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女)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邻里中心二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512-62810036。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明(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须在入职前取得学历证书);
⑤学历信息证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相关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以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为准,近一个月时间内开具有效)、服役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或自助打印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居住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校验原件,所有报名材料提交核实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②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开考比例为1:3,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未按规定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宜使用者,不能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委托专业机构出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违反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得出总分后,有加分的按照相应标准加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中共党员(含预备)、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属地居民、退役军人可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综合成绩加1.5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综合成绩加1分、“社会工作师证”的综合成绩加1.5分;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属地居民综合成绩加1.5分;退役军人综合成绩加1.5分,符合《胜浦街道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办法》规定的人员,加分按文件规定执行。
注:(1)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指截至2026年7月30日的累计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为依据;(2)“属地居民”指户籍或常住在本街道的居民;(3)加分可累加(社工证仅加1次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4)相关考试成绩公布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街道公告模块(https://www.sipac.gov.cn/szgyyq/jdgg/common_list3.shtml)。
3.考察
合格线为60分,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合格线以上人员未达到拟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人员:(1)中共党员(含预备);(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3)笔试成绩高者。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公示后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最晚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录用而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园区社工规定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公开、公正、透明,胜浦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招聘的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0512-62813142。
四、其他
应聘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及上级部门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