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

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要求应聘者具备良好政治素质、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能力。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5日(工作日),需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招聘将按资格初审、面谈、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因工作需要,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受相关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4、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5、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符合《2026年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2026年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人员;

(5)不服从调剂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

(6)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色盲色弱等疾病史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程序和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面谈)、综合考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起—3月25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05办公室(安宜东路84号)。

3、需携带的资料(含复印件)及注意事项:

(1)现场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网络下载)、学信网学籍/学历等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照片背面署名),如符合相关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共产党员需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相关证明,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C1以上(含C1)驾照人员提供驾驶证,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有从业经验者需原单位出具工作相关证明等。

(2)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步将电子报名表及相关证书电子件发送电子邮箱(bychldl@163.com)(邮件名:姓名+岗位),要求内容及电子证件照与纸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务必一致。

(3)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就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体检前提供)。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适岗能力评价(面谈)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适岗能力评价由用工单位负责,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作为进入综合测试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测试总成绩。

(四)综合考核

1、笔试

(1)根据《岗位简介表》具体要求,对通过适岗能力评价(面谈)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则以达到最低合格线人员均为参加面试人选。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符合共产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C1以上(含C1)驾照人员、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有从业经验者报考优先录用条件的,即总成绩根据符合优先录用的条件有一项则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入围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则以面谈成绩优秀者优先。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

3、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在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调剂或岗位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报名人员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适岗能力评价(面谈)、综合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录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四、其他

1、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76086

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附件1: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附件2:2026年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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