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镇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建湖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建湖籍就业困难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②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③特困职工家庭的;④残疾的;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⑥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⑦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⑧优抚对象家庭的;⑨军队退役的;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⑪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宝塔镇公益性岗位共2人,其中城乡社会管理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岗2人。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适应岗位工作能力;

2、熟悉公文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地点:宝塔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三保  联系电话:18361652236。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宝塔镇将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准号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考试。城乡社会管理岗由我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实践操作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各100分。按实践操作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

(四)体检。面试(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体检合格后一并录取)。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人社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宝塔镇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作个人放弃处理。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六、退出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安置人员试用期内(1个月)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抽查不在岗累计3次自动解聘;

4、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

5、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情形;

不宜工作的其他情形。

建湖县宝塔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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