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6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30日,地点为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11室,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

根据《2026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9日、7月30日(星期三、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11室(文昌东路12号12栋二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

2、2026年毕业生中,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

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本人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国境(外)2026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退役军人证明、社会工作师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附件:2026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二:附件:个人委托书.doc(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咨询电话:0514-80825089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社会工作部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招聘单位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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