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扬州市职工生活管理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6年扬州市职工生活管理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4:30至18:00,地点在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33室,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2026年扬州市职工生活管理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下午14:30~18:0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文昌东路12号12栋)10楼1033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

2、符合岗位条件简介表中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体检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6年5月20日18: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2026年扬州市职工生活管理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

关于公布2026年扬州市职工生活管理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1小时前
下一篇 11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