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镇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以下简称“三防”)安全防范工作,筑牢基层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资兴市三防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现面向各行政村公开选聘“三防”巡查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三防”巡查员是指乡镇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聘用专职或兼职从事生态护林、小型水库管理、地质灾害监测等工作的人员,即“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人员,实行一员三岗三责。
(一)生态护林工作职责
1.学习并宣传森林草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知识。
2.巡护管护网格内森林草原资源(含古树名木),及时发现并通过林长制系统App向镇政府报告异常情况,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垦滥占草原、违规占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以及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3.做好管护网格内的火源管理,劝阻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并前期处置森林火险;及时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并配合做好线路踏查、监测预报和除治等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掌握管护网格内林区道路、林业生产以及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标志等设施情况,协助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相邻网格出现安全隐患时按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报告提醒。
4.常规条件下,每月有效出勤不少于20天;森林高火险期、候鸟迁徙期和越冬期全勤在岗。管护网格内所有巡护点巡护频次每月不低于1次。
5.协助监管员、执法人员、林业科技员等开展案件调查、舆情信访问题前期处置及森林督查、综合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职责
1.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和水雨情,熟悉管护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度汛方案,定期检查水库安全状况,制止影响水库安全的人为行为。
2.严格落实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执行水库报汛和日常管理规定。
3.按要求开展水库工程巡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存档备查及时报告险情。
4.做好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和记录,非汛期每月27日,汛期每月7日、17日、27日向镇防汛指挥机构和水管站报告水库水位及蓄水情况,由乡镇汇总后报市防汛办和市水利局;出现大到暴雨时,应及时观察汛情,增加报汛频次;出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
5.保管防汛物资,维护管理监测预警设备,制止破坏水库工程、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
(三)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并主动配合村委会组织隐患点群众开展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地质灾害识别、监测和预警基本知识。
2.对管护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定期巡查排查和日常监测,规范填写《地质灾害监测记录本》,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发现异常立即向所属村和镇政府报告。
3.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工作部署传达至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群众,确保信息畅通。
4.熟悉隐患点应急预案,牢记报警信号和避险路线,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发出警报信号,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有序转移避险,并立即向村和镇政府报告。
5.加强对地质灾害警示牌、标识牌、监测仪器及相关治理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发现损坏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6.积极主动向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宣传防灾避灾救灾知识,发放粘贴防灾避灾明白卡,及时劝阻和上报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人为活动。
7.主动向所属村和镇政府反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建议,协助推动防治措施落实。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防”巡查员选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65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和满足野外日常巡查、管护等工作;
3.会使用智能手机,能操作巡护、监测手持终端开展巡护工作;
4.熟悉村情、山情、民情,能坚持在受聘网格所在行政村居住和生活,能保障日常巡查履职所需时间与交通条件。
(二)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一聘期的优秀生态护林员、小型水库管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员、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复退军人、原村干部、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等符合国家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现有在职定员村(社区)干部按职责分工履行生态护林、小型水库管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不得参与选聘和兼职取酬。
三、选聘程序
(一)公告
在镇政府驻地、行政村人员活动集中的醒目位置发布选聘公告,同步在镇政务公开平台或市级政府网站推送,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报
应聘人员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村民委员会按选聘条件初步审查资格,将选聘初步审查情况汇总表电子档、纸质版需盖村委会公章上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部门)。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2日-5月15日。
2.上交材料:①滁口镇三防巡查员选聘初步审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照片。
(三)审核
镇政府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审核结果通知村民委员会。
(四)公示
在镇政府、各行政村公示栏或人员活动集中的醒目位置公示拟聘人选,征求群众意见,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管护、监测劳务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补贴标准、考核办法及权利义务,选聘结果报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备案(详见附件2)。
四、薪酬待遇
1.“三防”巡查员的劳务报酬按网格类别确定(详见附件3),分为基础报酬和考核绩效报酬,其中80%为基础报酬,20%为考核绩效报酬。
2.基础报酬由镇政府按月足额发放至巡查员个人账户,考核绩效报酬根据考核办法按考核结果兑现。
3.镇政府会为巡查员配备救生衣、灭火器材、照明设备等必要履职装备,每年组织至少2次生态护林、水库管理、地质灾害监测业务培训,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滁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13796520527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18175569155
滁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