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要求,更好地推进我县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9号)、《关于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怀人社函[202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收17名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见习对象
报名者须是离校2年内(即2025届和2026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见习岗位及条件

四、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见习次数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5.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见习期待遇
见习期间内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15114832
联系人:人事科 张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