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2024届、2025届)大专(含)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要求
1. 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 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4. 工作积极上进、责任感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 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活动策划组织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 有新媒体运营技术与经验,熟悉短视频制作、公众号运营的优先考虑;
7.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善于配合完成集体工作任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招募人数
4人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1年,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五、见习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见习期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1550元/月的见习补贴。
六、招募程序
1. 现场报名
①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9日(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调整)
②
报名材料:《洪江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两份(见二维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证件照3张。
③ 报名地点: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406办公室(洪江区嵩云路1号)
2. 资格审查
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
3.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审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见习协议书。
联系电话:1837453339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洪江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