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面向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招募4名见习人员,要求具备文字功底、办公软件操作及新媒体运营经验,见习期1年,补贴1550元/月,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2024届、2025届)大专(含)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要求

1. 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 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4. 工作积极上进、责任感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 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活动策划组织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 有新媒体运营技术与经验,熟悉短视频制作、公众号运营的优先考虑;

7.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善于配合完成集体工作任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招募人数

4人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1年,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五、见习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见习期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1550元/月的见习补贴。

六、招募程序

1. 现场报名

①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9日(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调整)


报名材料:《洪江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两份(见二维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证件照3张。

③ 报名地点: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406办公室(洪江区嵩云路1号)

2. 资格审查

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

3.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审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见习协议书。

联系电话:1837453339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洪江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洪江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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