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职工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湘潭市职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工会驿站日常运维与巡查管理,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5日,要求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并现场报名。

湘潭市职工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文件精神及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湘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部署,湘潭市职工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主要从事工会驿站日常运维、巡查管理等工作。拟招聘岗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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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已满18岁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在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中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湘潭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6号湘潭市总工会办公楼1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227812。

(四)提供材料: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见附件)1份。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面试与实操能力测试

面试和实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操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办公软件应用、文字综合组织能力。

工会驿站日常运维员岗位的报名应聘者仅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工会驿站巡查管理员岗位的报名应聘者需参加面试和实操能力测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能力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分均为百分制。面试和实操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面试和实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莲城工会”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将在该公众号上发布。

各招聘岗位最终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莲城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及聘用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工会驿站日常运维员岗位)或综合成绩(工会驿站巡查管理员岗位)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机构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并通知到入围体检人员本人,体检费用自理。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招聘单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湘潭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待遇。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最长服务期限执行人社部门有关规定。

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设置为期一个月的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恪守诚信原则,若在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报名、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湘潭市职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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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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