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规[2023]9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认定郴州市文化馆为我市就业见习基地。我馆现按相关要求拟招募2名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见习期间不能有参保记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创业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3.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及违法犯罪记录。
5.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按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补贴18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 月21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或失业登记证)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电子寸照、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1149917401@qq.com(邮件主题注明“见习申请+姓名”)。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见习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料作假的见习人员(含中途参加社保情况)取消其见习待遇;
3.初审: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录用:面试合格人员与郴州市文化馆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进行岗前培训,安排见习岗位;
6.咨询电话:郴州市文化馆0735-2270032(工作日)。
郴州市文化馆 简介
郴州市文化馆位于郴州市飞虹路一号,成立于1962年4月,2006年加挂郴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2019年市群众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市艺术研究所合并,组建郴州市文化馆(郴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郴州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是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涵盖指导全市文化馆(站)和群众文化业务工作,承担着全市的群众文艺创作、文艺培训、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化宣传及各类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全民艺术普及、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艺术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建设数字文化馆等专业工作职能;,组织惠民演出、各类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作为全市群众文化的主阵地,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环节作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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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收取培训费,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相关费用,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请求职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