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0号)相关规定,攸县2026年下半年计划开发5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开发要求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用于安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岗位类别
经过前期摸底调研,为进一步充实全县基层公共服务力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本次主要开发岗位类别为以下几类:
1、就业协理员;
2、基层管理员;
3、网格员;
4、保洁员;
5、护路员。
三、开发流程
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公益性岗位设置要求的及时予以审批。具体流程:
(一)用人单位向人社相关部门提交《附件:攸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审批表》;
(二)人社相关部门按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公益性岗位设置要求的及时予以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征集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24日。
五、联系电话:24228178(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