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文件精神,浏阳市脑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浏阳市脑科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89年,是一所集心理健康管理、精神卫生防治、老年病康复治疗、综合医疗、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二级专科医院。是重性精神病人监管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和社会精神病人免费药物救助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同时也是湘雅二医院技术指导单位,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医联体成员单位,湖南省健康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医院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233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120人。设置病区9个,其中精神病区6个,老年病区2个,综合病区1个,开放床位950张。
二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
招聘计划
药剂科调剂员1名
| 岗位名称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最低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药士 | 药剂科调剂员 | 1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大学本科 | 无 | 药学、中药学 | 已取得药士证书 |
四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5.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
7.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服从浏阳市脑科医院及日常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浏阳市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脑科医院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浏阳市脑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外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至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浏阳市脑科医院办公楼人事科(地址:浏阳市金沙南路505号,联系人:人事科,电话:0731-83602279)。
3.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最低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10:00
地点:浏阳市脑科医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主要测试专业理论水平。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
2.面试
地点:浏阳市脑科医院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面试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面试合格分为80分,面试计分需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
3.体检由浏阳市脑科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浏阳市脑科医院组成考察组,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脑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满后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
人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和《浏阳市卫健系统编外合同制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浏卫健发〔2022〕7号)要求,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并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七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浏阳市脑科医院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731-83602279(浏阳市脑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3795072(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