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困难援助的原则;坚持“优先安置特困人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
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辅助性岗位(具体岗位如下),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2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解放区团结西街退役军人事务局院1楼104房间
3.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体现有求职记录。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供需对接(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并组织面试,经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在安置环节连续3次拒绝到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用人单位连续3次拒绝安置与岗位相适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则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
(五)拟用公示: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通过人社部门初审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确定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35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焦作市解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