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无社会不良记录。
3.能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较强的条理性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4.要求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热爱垃圾分类工作,具有一定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文字功底。
7.能接受周六日轮值及值早晚班等弹性上班制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垃圾分类专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在黄埔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等因违规违纪被辞退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7: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18号执法楼二楼,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82080934。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五、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2.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的成绩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虚假,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附件: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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