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阳江市社会福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儿童护理人员:2 名;
养老护理人员:1 名。
二、用工性质
合同制用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学历要求: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热爱福利事业,尊重服务对象,富有爱心和耐心,服从工作安排;
4.优先录用条件:具有婴幼儿/儿童照护经验,或持有护理员(师)资格证书,或参加过正规护理培训者。
四、薪酬待遇
面谈。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
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阳江市社会福利院现场报名,或致电咨询。
(一)个人简历;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街道北环路57号。
咨询电话:0662-2882933。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日前
六、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报名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符合面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重点考察职业道德、沟通表达、专业素养、岗位适配度等内容,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三)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阳江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此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二)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阳江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阳江市社会福利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