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加快银发人才开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深入实施银龄教师计划,充分利用好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我校现招募中职银龄教师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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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岗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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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26年7月31日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前在初中、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从事相应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或教研指导经验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本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
(三)具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称。
(四)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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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课堂教学:承担相关学科的教学任务,开展高质量的课堂授课活动。
(二)教学指导: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听课评课、开设示范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三)教研建设:参与或指导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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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招募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填写《东莞市公办学校2026年招募银龄教师意向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发送学校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核。
2.面试考核。学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招募人选并进行公示。
3.签订工作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用人单位与银龄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二)报名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时,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须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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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银龄教师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全面落实薪酬待遇,薪酬待遇由学校按照东莞市银龄教师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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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银龄教师入职前,由学校按规定进行入职审查。对违反管理规定、未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履职的,用人单位与银龄教师解除协议。银龄教师只能受聘于我校岗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学校兼职受聘。
意向登记表提交邮箱:dgqcjsxx@163.com
咨询电话:0769-83266616(转602)
联系人:袁老师、徐老师
附件:东莞市公办学校2026年招募银龄教师意向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