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公共服务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共服务办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户籍不限。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
二、岗位及要求
(一)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掌握计算机操作,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处理和文字书写能力;
(三)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务意识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公共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善于沟通,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五)服从应聘岗位调剂。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8-10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越秀区珠光路54号411室;联系人:颜小姐,电话020-83181250。
3、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用于核查,复印件不予退回。
(1)自行下载填写《珠光街道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现场提交。
(2)现场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另行通知考试等相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第1名考生参加体检。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在符合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的情况时,将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的情况,在越秀区信息网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办理用工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员后电话通知。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与待遇
按照珠光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相应考试。没有按时参加相应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相机、摄像机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未能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