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规划院”)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考察等环节,拟录用李**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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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部门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综合考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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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分院 |
设计人员 |
李** |
男 |
研究生 |
81.50 (第一名) |
在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规划院反映拟录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党组织纪检委员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765、767号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88380263(综合办公室)、88366600(党组织纪检委员)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