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8月集美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编外人员联合招聘公告》,现将部分岗位调整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及面试事项等通知如下:
一、部分岗位修改开考比例
《2026年8月集美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编外人员联合招聘公告》于2026年8月20日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和指定“招考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于2026年8月20日9:00-2026年8月26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因部分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作如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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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计划人数 |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 |
原专业要求 |
修改后专业要求 |
原性别要求 |
修改后性别要求 |
原学历学位要求 |
修改后学历学位要求 |
原年龄要求 |
修改后年龄要求 |
原其他要求 |
修改后的其他要求 |
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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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耳鼻咽喉医师 |
007 |
1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无修改 |
不限 |
无修改 |
本科 |
无修改 |
38周岁及以下 |
无修改 |
持有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助理医师)。 |
无修改 |
降低开考比例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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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康复医师 |
009 |
1 |
1 |
临床医学类 |
无修改 |
不限 |
无修改 |
本科 |
无修改 |
38周岁及以下 |
无修改 |
持有执业范围为康复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助理医师)。 |
无修改 |
降低开考比例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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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精神科医师 |
012 |
1 |
1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无修改 |
不限 |
无修改 |
大专 |
无修改 |
38周岁及以下 |
无修改 |
持有注册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助理医师)。 |
无修改 |
降低开考比例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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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康复医师 |
013 |
1 |
0 |
临床医学类 |
无修改 |
不限 |
无修改 |
本科 |
无修改 |
38周岁及以下 |
无修改 |
持有执业范围为康复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助理医师)。 |
无修改 |
取消开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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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眼科医师 |
015 |
1 |
0 |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 学,眼科学 |
无修改 |
不限 |
无修改 |
本科 |
无修改 |
38周岁及以下 |
无修改 |
持有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助理医师)。 |
无修改 |
取消开考 |
其他岗位及要求以2026年8月20日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和指定“招考平台”向社会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面试通知
(一)准考证领取
2026年9月2日9时起至9月5日8时00分,考生可登录报考平台(https://xmjmrl.iguopin.com)或(https://zk.iguopin.com/mstt)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安排:
(1)报考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26年9月5日(星期六)。
(2)报考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26年9月6日(星期日)。
(具体以考生准考证上的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18栋3楼(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04号3层)
(三)面试有关事项及相关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保持安全间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于通知面试日期当天8:30(含)前到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18栋3层(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04号3层)集中签到候考(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有效证明)。上午8:30(不含)后不得入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或无故缺席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需穿着得体,不得佩戴手表和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服和饰物参加面试。考生在候考期间和面试时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有关的资料,严禁将平板、智能手表、通讯工具等各类具备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至座位。已带的须关机后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对未按规定上交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应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考室等候,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4.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考生实际参考比例不超过1:1,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5.面试时不准暴露姓名、籍贯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分的信息。面试后不得带走试题卷,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6.在面试思考和作答过程中,可在空白草稿纸上记录,不得直接在试卷上圈划、涂写。
7.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领取并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领回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并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8.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9.考试成绩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栏或者报考平台发布,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
★温馨提醒: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复杂,易出现拥堵。请考生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出行时间,谨防迟到,以免错失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林老师13656937675、蔡老师15880265886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