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城区从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网格+警格”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汕尾市城区从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网格+警格”辅助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属镇(街道)负责实施(名单详见附件1:《汕尾市城区从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网格+警格”辅助人员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资格审核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5的比例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者取得体能测评资格,并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合格后,招聘单位在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三、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审核地点:各镇(街道)综治中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一)有效期内的个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学历认证可登录学信网进行申请及打印,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测和面试资格。
(三)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核后,具体的体能测评和面试公告将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四)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660-3291238(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附件1-汕尾市城区从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网格+警格”辅助人员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