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5〕11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方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对象
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大坪镇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
4.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主要负责相应村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四、聘用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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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人数 |
工作内容 |
招用条件 |
工作地点 |
薪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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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 坪中村 |
1 |
乡村保洁 |
就业困难人员 |
坪中村 |
17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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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 兰亭村 |
1 |
乡村保洁 |
就业困难人员 |
兰亭村 |
17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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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 坪联村 |
1 |
乡村保洁 |
就业困难人员 |
坪联村 |
17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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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 长坑村 |
1 |
乡村保洁 |
就业困难人员 |
长坑村 |
17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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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 兰塘村 |
1 |
乡村保洁 |
就业困难人员 |
兰塘村 |
17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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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 吴田村 |
1 |
乡村保洁 |
就业困难人员 |
吴田村 |
1750元/月 |
五、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一次一年,考核通过后按实际情况予以续聘。
六、报名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资料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0日到大坪镇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凭证;
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5.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
(联系电话:0753-3800221)
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