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所介绍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塘面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6月,坐落在新桥塘面路14号、16号、16-1号,是一所公办区一级幼儿园,占地面积3000㎡,建筑面积1650㎡,户外活动面积1327㎡,设音乐室、美术室、图书阅览室、围棋室等功能室,户外活动场地铺有安全防滑草坪,设有玩沙、玩水区、种植区、大型玩具等户外活动场所,满足幼儿活动需要,幼儿园现开设十个教学班。
我园以“幼有善育,示范先行”为办园宗旨;以“让每个人都绽放自己的光彩”为园所文化;以“以园为家,人人参与管理”为管理理念;以“传统文化、户外体育”为办园特色,注重教育的本质,用工匠精神,做真正有情怀的教育。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育员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有效健康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5日17:00
报名资料
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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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
3.毕业证及查验证明、保育员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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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书(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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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XX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至邮箱:2229755810@qq.com。
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依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4、5、6项材料收原件,2、3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309818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塘面幼儿园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