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 班主任:2名
● »» 配班老师:2名
● »» 保育员:1名
班主任:2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有参与课程建设及研究、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的经历,能策划组织各类班级主题活动。
(6)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具有3年以上公办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验;担任过公办园年级组长或学科组组长;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课题研究等。
配班老师:2名
(1)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课题研究等(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录取)。
保育员:1名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3)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亲和力;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协助教师做好班级保育工作,踏实肯干,做事认真、仔细;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有省、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持有育婴师资格证并有托班工作经验。
工资待遇
实行岗位聘任制,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福利
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带薪假期、专业培训及岗位继续教育及人才房申请等。
● 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扫下方二维码填写附件1,将附件1及报名材料合并为1个PDF档文件发送至:1771564984@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提供:健康证、相关资格证(如教师证、保育员证等)
(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
(5)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 有下列情况不予接受报考
»»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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