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东城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横岗街道六约北社区东城中心花园内,现有15个教学班, 大中小各5个班。
园内环境优美、温馨洁净、宽敞明亮,配有多间多功能活动室,各项设施齐全,能满足孩子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招聘岗位
实习生(4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或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6.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备注: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的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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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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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5日上午12:00前。
(2)请有意向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我园指定邮箱:hgdcyey88@lg.gov.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压缩到一个文件包,压缩文件包请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面试现场所有报名材料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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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备注:附件1、附件2保留文件原格式(excel、word)递交,请勿提交pdf、jpg等不可编辑的文件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并在有效期内);
(4)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请递交签字、盖指模之后的pdf/jpg文件格式;
(6)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等材料;
(8)健康证(暂时无法提供的,需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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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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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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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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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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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东城幼儿园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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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欧老师(咨询电话:0755-84575921,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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