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街道关于招募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基层工作,强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岗位、人数、范围(一)招募岗位与人数:华泉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1名,主要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二)招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二、岗位资格条件根据《广州市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试点指引》要求,非户籍委员参选基本条件如下:1.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政治…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基层工作,强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募岗位与人数:华泉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1名,主要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

(二)招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岗位资格条件

根据《广州市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试点指引》要求,非户籍委员参选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矿泉街道华泉社区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需出示本人居住证、社保证、购房契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居住期满),年龄满18周岁以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书面承诺承诺只参加矿泉街道华泉社区居委会选举,不参加户籍地居(村)委会选举。

3.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无犯罪记录。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5.非广州市户籍;

6.有担任过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党组织委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委员、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等经历的,被评为优秀外来人员的,长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可优先推荐为建议人选。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为现场报名。在到达现场进行报名之后,次日之前,需将《矿泉街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报名表》的word文档电子版(内容要与现场报名的纸质版一致)发送邮件至892920582@qq.com。邮件标题和word文档命名都要注明“姓名+报名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矿泉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从越秀区瑶台新苑三街2号一楼矿泉街党群服务中心门口进入)。

3.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矿泉街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居住证明(需出示本人居住证、社保证、购房契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本人居住在矿泉街道华泉社区且居住期满1年以上)、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需现场签订《承诺书》。考生暂无法提供学历证明材料的,须在组织考察前补齐,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4.其他招募流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规定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0-36376130。联系人:蒋小姐。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参考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1.附件:矿泉街道社区居委会非户籍委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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