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华乐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2名,要求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至17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经面试、体检及政治审查后择优聘用。

因工作需要,华乐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1日后出生),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普通话和粤语流利,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基层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招录: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220(联系电话:020-83507025)。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至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回。(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符合初步筛选条件者,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携带身份证前往面试。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四、考察须知

采取择优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政治审查

由华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按越秀区华乐街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507025(汤女士、王女士)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1.附件: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就业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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