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院拟公开招聘助理仲裁秘书、仲裁秘书、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珠海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ZCIA”)注册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本院改革后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治理机制,主要职能是依法独立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国际民商事纠纷。本院致力于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助理仲裁秘书(劳务派遣)
岗位数量:4名
岗位职责:
岗位1.负责协助仲裁案件立案工作;
岗位2.负责协助仲裁案件保全工作;
岗位3.负责协助仲裁案件办案工作;
岗位4.负责协助仲裁宣传拓展工作。
岗位要求:
1.良好的法律专业功底;
2.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
3.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4.具有法院、仲裁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法务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5.岗位4日常工作地点为珠海市经开区,既往工作地或家庭住址在珠海市经开区、金湾区、斗门区等西部城区的优先。
薪酬福利:
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人才补贴、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慰问、专业培训、员工团建等,人力成本约15万/年/人。
岗位:仲裁秘书
岗位数量:2名(其中涉外仲裁秘书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协助仲裁庭推进仲裁程序;
2.负责仲裁案件内部审核工作;
3.协助开展仲裁宣传、外事交流、学术研究工作;
4.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良好的法律专业功底、法律职业素养、法律文书和公文写作能力;
2.涉外仲裁秘书要求具有在正式场合流利使用葡萄牙语进行表达和翻译的能力;
3.熟悉商事仲裁程序并能及时掌握民商事审判新知识;
4.良好的统筹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5.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热爱仲裁事业,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
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
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涉外仲裁秘书需掌握葡语C1以上等级或同等水平;
毕业院校为国际知名高校、国内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学科重点院校优先;涉外仲裁秘书具有葡语国家或地区法学(法律)教育背景者优先;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2年以上仲裁机构、法院、知名律师事务所、知名或大型企业法务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
包括职位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二金、人才补贴、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慰问、专业培训、员工团建等,人力成本约25万/年/人。
招聘岗位: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岗位数量:1名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职员薪酬、绩效考核、福利待遇、人才补贴申报、职务职级晋升、人事系统数据维护等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人员招聘、解聘、劳动合同备案和管理工作;
3.负责开展职员培训工作;
4.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良好的人力资源专业功底,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组织、人社部门政策规定,擅长处理人事工作;
2.熟练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办公软件,熟悉掌握excel等基础办公软件和HRms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相关软件;
3.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具有2年以上从事干部人事、工资薪酬、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知名或大型企业总部人力资源岗位、下级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副职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6.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
包括职位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二金、人才补贴、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慰问、专业培训、员工团建等,人力成本约25万/年/人。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包含报名、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实习试用、体检、考察。
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珠海国际仲裁院招聘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info@zcia.cn,邮件名请注明“2026年招聘+岗位+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
3.其他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
(3)法律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5)其他有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资质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实践考核前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用于核对。
(三)面试(笔试):面试由本院招聘小组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实习试用:通过面试(笔试)的人员,视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定向实习。申请定向实习(期限1-3个月)的按照本院有关实习管理规定标准享受实习补贴。定向实习期满可申请转正考核,考核通过予以正式聘用并免除试用期。
(五)体检:拟聘人员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对应聘者在校或前序工作单位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通过以上招聘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后,4名助理仲裁秘书(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余人员由本院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冯秘书,咨询电话0756-8688301,咨询邮箱info@zcia.cn,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93198,接听来电时间为工作日09:00-18:00.
本院对招聘各环节结果通过电话或政务信息平台进行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料我院将会妥善保管。
(三)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未经过定向实习的人员,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参加本院内部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本院有权解除聘用。
(五)工作地点包括: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珠海国际仲裁院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