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优先聘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6号梅花村街道办事处二楼205室(城管办)。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程序和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现场提交报名。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无论是否录用,所交资料均不予退回。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主要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五)公示与聘用
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考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越秀区街道辅助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街道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本次考试中其他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四、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不实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中出现冒名替考、作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
(四)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五)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李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38627740。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