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中学2026年8月公开返聘退休教师公告

珠海市第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返聘退休教师6名,招聘高中各学科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65周岁以内,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至21日18:00,面试于8月25日进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珠海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临时聘用教职员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返聘退休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珠海市第三中学2026年8月公开返聘退休教师公告

二、岗位要求

返聘退休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65周岁以内。

三、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恪守为师之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与岗位调配。

7.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8.应聘人员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无法通过教师岗位入职背景核查的人员;

7.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返聘程序

(一)返聘本校(或本市编制内)退休教师可予优先,并可简化程序。网上报名后,经业绩考核和按程序研究同意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通过后签订合同。

(二)返聘其他退休教师,按以下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网上报名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hszbgsh@126.com。所有个人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例如:英语+张三+138******)。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材料包括:

(1)《珠海市第三中学公开返聘退休教师报名表》,请扫码下载填写;

珠海市第三中学2026年8月公开返聘退休教师公告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职称证书;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请扫码下载填写;

珠海市第三中学2026年8月公开返聘退休教师公告

3.网上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复审

2026年8月25日,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整理好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珠海市第三中学公开返聘退休教师报名表》(原件);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4)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5)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5.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8月25日。

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数:本次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6.体检

本校(或本市编制内)退休教师可提供近一年的体检报告作为本次招聘体检佐证材料,无需再参加本轮招聘体检。

其他入围者,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曾出现违反师德规定的情况,或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无法通过入职教师考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9.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号。

2.联系人:彭老师。

3.电话:15992648387。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5.未按规定上岗时间到岗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

(二)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第三中学负责解释,请关注珠海市第三中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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