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人社局拟开发从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岗位补贴的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向各镇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征集2026年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需求。
一、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对象为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资金承受能力,计划开发17个岗位,原则上各镇街可申报一人。
二、岗位类别
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等可根据本区域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公共管理类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以及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等岗位;
(二)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的道路建设与维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就业社保协管、公共设施管护、耕地保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类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妇幼保健、农村物流快递收发、保洁保安、托老托幼助残、造林绿化等岗位。
(三)后勤保障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后勤保障相关岗位。
三、岗位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合同或协议期限为:一年。
四、补贴申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性质、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直接发放至安置对象的社保卡。安置对象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填报其在岗考勤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在岗考勤情况,定期申请并发放补贴。
四、申报材料
拟新设立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单位请以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1)和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名册表(附件2),并附上镇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同时上交拟安置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
附件:1.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空)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名册表(空表)
3.《关于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的申报说明》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