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永湖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6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招聘简章,该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职位,报名条件包括中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及符合岗位要求等,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6月26日(8:00-11:30、14:30-17:30),采用网上或现场方式,后续流程含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公示聘用。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目前涉嫌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5)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不接受报名。一经查实属此类毕业生,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将个人相关资料证明发送至邮箱:994797272@qq.com;现场报名地点:惠阳区永湖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3. 报名时间

2026618日至20266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4. 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提交下列材料进行报名:

1)填写并打印《惠阳区永湖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附件),需手写签名及日期;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等(复印件)。

因报名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不全者一概以条件不符合处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由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初筛。进入考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至个人。请在报名时务必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及时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二)考试

1.本次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各占总分比例为各50%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共100分,笔试占总分50%,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占总分50%,应聘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择优录取。

2.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公众号公示。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审核。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 报考人员通过考试、体检、政审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放弃录用的,由我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特殊情况者,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报到上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2.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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