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的公告

清城区纪委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行政辅助类聘员,要求30周岁以下(1996年6月5日后出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6:00,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笔试考核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工作需要,清城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1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行政辅助类聘员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6年6月5日之后出生),以及报名结束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4〕102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行政辅助类聘员:48000元/年(试用期),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6:00,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cqjwzp2026),选择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蓝底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步审核。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后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cqjwzp2026)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五、笔试

(一)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

(三)注意事项: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二)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实行100分制,面试占50%)。

(五)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总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的,则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清城区纪委监委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由清城区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纪委监委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成绩公布: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成绩公告、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递补人选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城区纪委监委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递补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从进入同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保留:

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工作安排调整: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含本级数。

附件:1.2026年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2.2026年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1:2026年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6年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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