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汕人社函〔2025〕19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规定,经过报名、用人单位筛选、确认等环节,现将2026年汕尾市第三批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拟聘用人员中,黎**属二次安置人员。根据《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补贴期限届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二次安置,并报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相关补贴期限重新计算,二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该人员累计安置已满3年,补贴期限届满,属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且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符合上述二次安置条件,被确定为汕尾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科室:汕尾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联系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南汕尾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四楼;联系电话:0660-3392296;电子邮箱:SWJYFWK@163.com。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
汕尾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6日
附件
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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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人员类别 |
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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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黎** |
男 |
就业困难人员 |
汕尾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