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总工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及维权维稳专业队伍人员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详见《汕尾市总工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及维权维稳专业队伍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
2.体检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门诊负一楼体检中心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约550元/人)由体检对象承担并现场向医院缴纳。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或误检后,体检对象将体检表交回医院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4.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提出方负责,复检程序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前,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四、体检纪律
1.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体检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过程中,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体检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五、其他事项
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至次日体检前保持空腹。
附件:附件:1.汕尾市总工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及维权维稳专业队伍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汕尾市总工会
2026年9月23日